第一条 为维护解放号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税务相关法律规定、《解放号平台须知》,以及解放号平台发布的其他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解放号平台进行的交易。
第三条 解放号平台自营的收费服务,用户均可申请向解放号平台开具发票。由解放号平台注册服务商提供的收费服务需由服务商自行提供发票,为了保证发票开具的准确性,用户申请时必须谨慎填写发票开票信息及提交相关资料。
第四条 解放号平台自营服务费的发票将在交易结束、解放号平台实际收取费用后开具,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开具对应类型(个人或单位)的发票。解放号平台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选择。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满足一般纳税人资质。
第五条 非解放号自营的收费服务,交易结束前,雇主应与服务商确认最终订单金额及发票开具事宜,交易结束后服务商自行提供约定类型发票给雇主,解放号平台不提供代开发票服务。
第六条 发票一旦开具,就无法更改发票内容,请用户务必准确填写发票抬头付款人的企业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因用户填写信息错误所导致发票的错误,解放号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进行公示,公示七日后期满生效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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