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维护解放号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平台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服务商店铺的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解放号平台须知》、《解放号平台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平台违规行为及处理制度
第一条 解放号平台用户的违规行为,主要通过解放号其他用户投诉或解放号平台行为记录发现,一经解放号平台证实,视为违规行为。
第二条 平台用户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扣除一定诚信值,每个账号的初始诚信值均为100分。对于诚信值低于80的用户,解放号平台将锁定其账户,不允许再进行交易行为。
第三条 平台用户同时违反多条规则,或在违规处理期新增违反其它规则,采取从重原则执行,仅执行最重的规则处理。
第四条 平台用户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15天内向解放号平台客服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五条 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
1、严重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破坏解放号平台经营秩序的行为。
2、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之外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违规行为类型及处罚规则
违规类型 | 违规行为 | 违规定义 | 扣诚信值 | 其他处罚措施 |
严重违规 | 线下交易: 1、引导雇主线下交易 2、实施线下交易 | 服务商与雇主取得联系后,不通过解放号平台进行交易而通过其他支付方式进行汇款、转账或充值的行为 | 扣100分 | 1、永久查封账户,签约费用不予退还。 2、服务商和雇主因线下交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引流交易 | 服务商引导或引流雇主到其他平台增加访问流量 | 扣100分 | 永久封号处理 | |
虚假交易 | 服务商通过任何不正当方式引导雇主进行虚假交易,并从中牟利的,提高账户能力值或服务销量,妨害雇主权益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100分 | 永久封号处理 | |
盗用他人账户 | 盗用他人解放号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100分 | 永久封号处理 | |
骗取他人财物 | 通过解放号平台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100分 | 永久封号处理 | |
虚假认证 | 使用虚假资质或信息入驻平台,警告后仍未及时更新 | 扣除诚信值100分 | 永久封号处理 | |
批量注册 | 通过软件、程序、人工等方式,大批量注册解放号平台账户,损害他人权益,影响平台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100分 | 永久封号处理 | |
黑客行为 | 以任何方式破坏平台系统、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使平台系统不能运行或超负荷运行、干扰平台运作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100分 | 永久封号处理 | |
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 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平台协议,给平台或其他用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伤害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100分 | 永久封号处理 | |
诱导或要挟对方好评 | 通过诱导、欺骗、要挟等方式让对方给予自己好评的行为 | 每次扣除诚信值20分 | 达到三次永久封号处理 | |
辱骂污蔑他人 | 1、用户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其他用户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辱骂等行为 2、在交易过程中,服务商通过沟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IM、QQ、电话、邮件)对他人进行辱骂、诋毁、人身攻击等行为 | 每次扣除诚信值40分。 | 关闭店铺1个月 | |
恶意营销 | 对社会热点事件、敏感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炒作 | 扣除诚信值40分 | 关闭店铺1个月 | |
营销活动作弊 | 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参与平台的营销活动获得奖励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20分 | 平台回收奖励,关闭店铺7天 | |
服务商失去联系 | 解放号平台在接到雇主反映联系不上服务商后,客服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站内信等方式联系服务商,平台在2个工作日内仍然联系不上服务商的情况 | 扣除接包方诚信值20分 | 平台取消该笔交易将订单款项退还给雇主,关闭接包方店铺7天, | |
不履行源文件交付职责 | 服务商不按照订单约定内容或正常的交易流程,向雇主提供符合订单要求、可正常使用的作品源文件、代码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20分 | 关闭店铺7天 | |
侵权行为 | 在平台的行为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 扣除诚信值20分 | 关闭店铺7天 | |
恶意抄袭 | 服务商为了不正当竞争,恶意抄袭他人的店铺装修、服务信息等,从而引起雇主混淆,导致被抄袭方遭受订单损失、流量损失的 | 扣除诚信值20分 | 关闭店铺7天 | |
雇主作弊 | 雇主发布需求后选择自己(同伙)账号接包中选,涉嫌套取他人创意的行为 | 扣除雇主和服务商诚信值各20分 | 取消接包中选结果 | |
一般违规 | 发布垃圾广告 | 服务商发布与需求要求无关、对需求完成没有帮助的广告信息的行为 | 每次扣1分 | 屏蔽该信息 |
发布敏感信息 | 发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发布的信息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的信息 | 每次扣除2分 | 屏蔽该信息 | |
信息含联系方式 | 服务商发布的信息含有联系方式(不限于QQ,电话号码,邮箱,网址) | 每次扣1分 | 屏蔽该信息。如果该信息为中选服务商的提交物,则不屏蔽 | |
图片盗用 | 服务商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他用户的自有图片的行为 | 每次扣1分 | 屏蔽该信息 | |
提交物涉嫌抄袭或盗用 | 服务商使用非本人原创的提交物参与接包竞争的行为 | 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0-20分 | 屏蔽该提交物,如果雇主确定该提交物中选接包,则取消中选接包资格。 | |
未按时完成工作 | 没有按照之前和发雇主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 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 平台督促服务商完成工作 | |
拒不修改提交物 | 中选接包的服务商拒绝雇主提出的订单约定范围类的合理的修改要求 | 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 平台督促服务商按要求修改 | |
无理要求追加订单金额 | 服务商签单后,无理由的要求雇主增加订单金额的行为 | 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 - | |
无能力完成工作 | 服务商参与接包竞争且中选后,没有能力完成雇主的需求 | 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 - | |
无理要求,无法完成 | 雇主提出订单内容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 第一次扣除发包方5分,第二次扣除10分 | 服务商不予理会 | |
拒付订单款项 | 服务商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后,雇主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支付订单款项 | 第一次扣除雇主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 - | |
恶意评价 | 评价人以造成被评价人损害为目的,恶意利用本人、他人的名义对解放号平台用户做出“差评”或“中评”的评价 | 第一次扣除5分,第二次扣除10分,以此类推每次叠加5分 | 评价恢复好评 | |
恶意举报 | 服务商自己或利用他人,对竞争对手的正常信息和正常接包行为,在短时间内进行多次举报,严重妨碍其他账户正常交易活动的行为 | 每次扣除诚信值10分。 | 若恶意举报行为对被举报服务商造成错误扣分,则补回服务商被扣分 |
第七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进行公示,公示七日后期满生效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