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JointForce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推动IT服务交易的繁荣,保障发包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发包方发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解放号平台关于发包的相关规定。
凡是违反宪法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发包,解放号平台将拒绝提供服务。
1、以下订单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和JointForce平台相关规则而禁止发布:
(1)软件破解、程序破解类订单。
(2)游戏外挂、程序外挂类订单。
(3)盗取网银账号、游戏账号类订单。
(4)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订单。
(5)侵犯第三方权利的订单。
(6)木马、黑客程序等有损网络安全的订单。
(7)涉黄、赌博等订单。
(8)散布网络谣言的订单。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相关规定的订单。
2、以下订单可能对交易参与方或者第三方带来损害而禁止发布:
(1)论文代写类订单。
(2)需要手机验证注册的订单。
(3)需要银行账号验证或者付费才能参与的订单。
(4)以招聘为名进行的欺骗型订单。
(5)可能套取订单参与方身份证、邮箱、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个人或者机构隐私信息的订单。
(6)刷信誉值、账号买卖等订单。
(7)发包方发布虚假信息的订单。
(8)订单描述通过链接等方式逃避JointForce平台审核的。
(9)可能给他人或者其他机构带来损害的订单。
(10)其他违背社会伦理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订单。
(11)需要线下转账、充值、使用资金的订单。
在第三条的违规需求发布中,若解放号平台未发现异常给予通过审核,事后经其他用户举报,立即关闭订单,并根据《解放号平台举报处理制度》和《解放号平台违规行为及处理制度》进行处罚。
1、需求描述需要准确、完整,必须按规定填写必要真实有效的描述信息。
2、不得填写与发包内容无关的信息,如广告。
3、不得填写危害社会、交易、他人安全的信息,如恶意欺诈、违法、侵权、色情等信息,详情见《解放号平台发送内容规范》。
4、凡是涉嫌诈骗、欺骗、虚假承诺、需要服务商先承担成本以及跳转站外有交易风险的,解放号平台有权关闭该需求。
5、解放号平台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对上述违规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对于发布上述信息,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发包方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解放号平台因此遭受损失的,发包方也应当一并赔偿。
1、发包方自主确定需求、自主定价、自主确定完成需求的期限。
2、发包方可为需求添加标签,标签应和该需求的内容匹配,若标签和需求内 容不匹配或涉嫌违法,解放号平台有权删除或修改该需求的标签。
3、需求内容中不得含有联系方式。
4、同一需求禁止重复发布,若用户重复发布,解放号平台将关闭重复的需求。
5、禁止通过发布需求来推广自己或别人的其他需求,一旦发现,网站将按“垃圾广告”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解放号平台“企业用户”可以是一个公司或是一个公司的下属部门,解放号平台需要企业法人授权如下:
1、发包方所属企业法人同意使用解放号作为众包交易平台,愿意遵守与解放号平台达成的协议以及解放号平台发布的各项规则。
2、发包方所属企业法人同意授权相关人员使用企业账户在JointForce平台上从事众包交易,并授权下属部门的“负责人“实施操作,无条件承担交易相关的支付责任以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发包方所属企业法人授权该企业账户的“负责人“角色个人账户指定的项目经理(使用解放号功能指定)可以使用发包功能进行发包,并接受解放号平台提供的审批(在发包前、选定中选接包方、支付等关键环节,由发包方所属企业法人授权的”负责人“审批认定)和授权流程之后形成的有效需求及订单,发包方所属企业法人愿意承担支付责任。
发包方需开通资金账户后,方可向解放号平台资金账户“充值”,该账户余额在后续交易中使用。
1、超期未确定中选接包方:若在选择接包方期限内有人参与接包竞争,但发包方未选出中选接包者,如发包方不申请延期或者不撤销订单,则系统将关闭订单,并扣以相应的信用值。此规范请参见《解放号积分和信用管理办法》。
2、发包方以任何形式参与自己发布订单的接包竞争并被选择为中选接包者和其它破坏公平竞争、骗取稿件和盗取创意的行为,均视为作弊。发包方作弊将按照《解放号平台举报处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3、参与接包竞争期限(即:报名期)结束后,发包方有七天(即:选择接包方期限)的时间从参与接包竞争接包方中,选出中选接包方;若没有接包方报名,发包方可以将需求关闭。
4、发包方改选中选接包方的情况,包括盗用发包方的密码进行确认中选接包方操作、发包方经中选接包方用户同意取消中选、特殊情况等,由发包方提供相关证据,经解放号平台核实属实后,发包方可重新选择中选接包方。
5、发包方与接包方商量一致,通过签订电子订单即确定双方的合作行为,电子订单具有法律效力,若发生纠纷,是重要的依据。
1、每个需求有一次延长报名期和选择接包方期限的机会,延长时间不得超过7天。
2、发包方在选择接包方期限(即:7天)或延长的期限内应当选出中选接包方,期满后发包方仍未选出中选接包方的,系统将自动将需求关闭。
本规则与《发包须知》、《接包须知》、《解放号平台举报处理制度》等解放号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共同构成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规则条款为准:
1、微任务(Task+),提供编制执行计划和提交跟踪记录的服务。
2、云代码托管环境,提供接包方产生提交物的管理。
3、项目工作日历,提供订单执行进展记录的填报。
4、沟通工具,提供交易过程中沟通记录的留痕。
1、发包方未签单阶段:
(1)解放号平台允许在发包方没有最终选择接包方之前撤销订单。
(2)发包方在报名结束后15天内还未确定中选接包方的,平台将关闭订单。
2、订单执行阶段:发包方一旦最终选择了接包方,双方将进入订单执行阶段,除以下情况外不可撤销订单:
(1)接包方未能遵守发包方关于项目的工作和技术要求导致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发包方有权立即取消正在执行或未执行的任务订单,且有权终止合作。
(2)接包方有泄密行为,除应承担泄密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外,发包方有权立即取消正在执行的和/或未执行的任务订单。
3、交易双方了解并同意,本平台仅以普通人的判断力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并作出判断,交易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1、接包方提请验收后,发包方须在7天内作出处理,若发包方未拒绝验收、也没有进行退回,则系统自动视为验收通过。
2、JointForce平台支持即时支付、账期支付两种支付模式。
3、若发包方采用即时支付:
(1)发包方需要在签订电子订单之前,将订单的对应款项金额存入发包方的资金账户中。
(2)发包方确认验收后,须根据电子订单约定的付款时间进行支付,将对应款项支付给接包方。
(3)在验收通过后,若发包方未在电子订单约定的付款时间完成支付的,发包方同意JointForce平台在付款期限届满后可将发包方资金账户中的对应款项金额直接划转(无需另行征得发包方同意)支付至接包方资金账户。
(4)若采取阶段验收与支付,每个阶段开始前,发包方须将相应款项金额存入发包方的资金账户,其中第一阶段对应款项金额须于订单签订之前存入。
4、若发包方采用账期支付:
(1)通过解放号平台对发包方的信用评估,授予发包方相应的信用额度。
(2)发包方在确认验收后,须根据电子订单约定的付款时间确认支付。
(3)每月1日,平台会向发包方提供上个自然月确认支付款项的对账单,发包方最迟于每月3日将账单对应金额存入发包方的资金账户并确认还款,接包方会在7天之内收到相应的款项。
(4)若发包方未在该支付周期内完成支付,由发包方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并赔偿因此给JointForce平台运营商造成的损失(如有)。
(5)在电子订单约定有阶段验收时,每个阶段独立验收、支付,互不影响。
(6)解放号平台将根据发包方同意支付的指令,将报酬支付给接包方,发包方做出同意支付指令需谨慎。
(7)解放号平台需收取接包方每笔收入的10%作为平台服务费,若之后发生因交易纠纷或双方协商涉及到退款的举报,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
1、发包方应及时对接包方进行评价。
2、发包方须在接包方提请验收后7天内作出处理,否则默认验收通过并给予接包方好评。
3、如发包方给予接包方评价后,而接包方未及时评价,在评价入口关闭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给予发包方好评。
4、如遇到对方恶意给出差评,30天以内可联系JointForce平台举报。恶意差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
(1)不合理要求:评价者以中差评威胁为前提,对对方提出有不合理要求,谋取利益。
(2)歪曲交易实况:违背实际的交易情况,恶意中伤对方的虚假评价。
(3)泄露信息或辱骂:擅自将别人的私人信息公布在评语或解释中,在评语或解释中出现辱骂或污言秽语,损坏社会文明风貌等行为。
(4)恶意竞争:经查实为同行小号发起交易,有明显诽谤嫌疑的行为。
5、经由JointForce平台判定后,评价规则如下:
(1)发包方败诉,系统默认接包方好评。
(2)发包方胜诉,系统默认接包方中评。
(3)双方都有责任,系统默认发包方和接包方中评。
6、评价的修改:
(1)“中评”或者“差评”在交易关闭后30天以内,评价方有一次自主修改评价的机会,仅限修改成“好评”,评价经修改后不能被删除或再次修改。
(2)评价只能修改不能删除。
1、发包方责任:若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接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发包方原因致使接包方产生损失的,JointForce平台有权协调发包方用托管的资金对接包方进行赔付,但是,解放号平台并不需要因此向接包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接包方责任:若接包方不能按要求完成订单,将按照电子订单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1、交易双方使用解放号平台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解放号平台上的各项规则,因未使用解放号平台交易保障工具(开发协作云)进行交易或超出举报时限而产生的纠纷,平台不予受理。
2、交易纠纷处理办法由《解放号平台举报处理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3、解放号平台处理交易纠纷以发包方已存入资金账户的资金为限,若双方在需求要求中约定了有超过发包方资金账户资金的赔付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解放号平台不接受此类争议的处理。